存款證明是指銀行為存款人出具證明,證明存款人在前某個時點的存款余額或某個時期的存款發生額,和證明存款人在銀行有在以后某個時點前不可動用的存款余額。
銀行存款證明怎么開?
1、開具方法:申請人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、存單、存折、銀行卡、國債憑證,到任何一家銀行辦理該業務的網點,填寫“銀行存款證明申請書”。如本人因故無法前來,也可授權他人代為辦理此項業務。代理人除攜帶以上規定的文件外,還應持授權人的授權書和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。
2、收費標準:申請人在同一儲蓄網點、不同幣種的若干帳戶存款可根據要求出具相應份數的存款證明書,每份存款證明書收取手續費人民幣20元。
3、有效期限:銀行開具存款證明書的日期為客戶辦理此項業務的日期,申請開立存款證明書所涉及的存款的止付截止日期由申請人決定,并由申請人在申請書上注明,如填寫的日期為當日,則截止日為開證當日。
4、存款種類:用于辦理存款證明書業務的存單為客戶本人在銀行分行各網點、機構的本、外幣定、活期存單、存折,各類銀行卡內的存款,憑證式國債均可以辦理存款證明。